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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 | 约补偿8亿7千万!通州这几个村又发布了征地公告!

    信息发布者:chinaceca
    2018-01-22 23:37:12   转载

    通州小兵(tzxb1986)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官网上了解到,继上一次发布了潞城镇胡各庄村、郝家府村、大台村的征地公告后,这次又发布了关于这几个村新的征地公告。

    大台村

    大台村1

    建设项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09地块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A6社会福利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潞城镇大台村村域内

    征收潞城镇大台村集体土地23.4514公顷(合351.77亩)

    征收补偿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亩(潞城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总计人民币21106.26万元。其中,采取货币补偿结合非货币补偿进行补偿,货币补偿为人民币21106.26万元。

    大台村2

    建设项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14地块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E1水城、A11市属行政办公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潞城镇大台村村域内

    征收潞城镇大台村集体土地1.5194公顷(合22.79亩)

    征收补偿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亩(潞城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总计人民币1367.4万元。其中,采取货币补偿结合非货币补偿进行补偿,货币补偿为人民币1367.4万元。

    以预留产业用房用地的补偿方式进行非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劳均50平方米建筑面积,该村集体劳动力81名,产业用房建筑总面积约为4050平方米,土地出让方式为协议出让,土地出让主体为潞城镇政府组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方式成立集体联合经济组织(以下简称“联合经济组织”)。该联合经济组织持有产业用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自筹解决土地出让金及建设费用,产业用房用地交付期限为该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5年内。

    产业用房用地位置拟在潞城镇棚户区改建C区(召里村、堡辛村)地块内建设,具体选址地块、用途、容积率依据规划明确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郝家府

    郝家府1

    建设项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13地块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E1水城、A1行政办公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潞城镇郝家府村村域内

    征收潞城镇大台村集体土地27.1089公顷(合406.63亩)

    征收补偿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亩(潞城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总计人民币24398.04万元。其中,采取货币补偿结合非货币补偿进行补偿,货币补偿为人民币24398.04万元。

    郝家府2

    建设项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14地块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E1水城、A11市属行政办公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潞城镇郝家府村村域内

    征收潞城镇大台村集体土地37.4381公顷(合561.57亩)

    征收补偿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亩(潞城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总计人民币33694.26万元。其中,采取货币补偿结合非货币补偿进行补偿,货币补偿为人民币33694.26万元。

    以预留产业用房用地的补偿方式进行非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劳均50平方米建筑面积,该村集体劳动力464名,产业用房建筑总面积约为23200平方米,土地出让方式为协议出让,土地出让主体为潞城镇政府组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方式成立集体联合经济组织(以下简称“联合经济组织”)。该联合经济组织持有产业用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自筹解决土地出让金及建设费用,产业用房用地交付期限为该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5年内。

    产业用房用地位置拟在潞城镇棚户区改建C区(召里村、堡辛村)地块内建设,具体选址地块、用途、容积率依据规划明确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胡各庄

    胡各庄

    建设项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09地块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A6社会福利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潞城镇胡各庄村村域内

    征收潞城镇大台村集体土地7.2956公顷(合109.43亩)

    征收补偿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亩(潞城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总计人民币6565.98万元。其中,采取货币补偿结合非货币补偿进行补偿,货币补偿为人民币6565.98万元。

    以预留产业用房用地的补偿方式进行非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劳均50平方米建筑面积,该村集体劳动力554名,产业用房建筑总面积约为27700平方米,土地出让方式为协议出让,土地出让主体为潞城镇政府组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方式成立集体联合经济组织(以下简称“联合经济组织”)。该联合经济组织持有产业用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自筹解决土地出让金及建设费用,产业用房用地交付期限为该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5年内。

    产业用房用地位置拟在潞城镇棚户区改建C区(召里村、堡辛村)地块内建设,具体选址地块、用途、容积率依据规划明确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通过和上次这几个村的征地公告对比,这次的征地用途和面积都用所不同,可以看出,两次的征地公告应该是不同的位置。

    恭喜这几个村的小伙伴啦!又要发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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